太阳集团tyc5997农学部研究生评优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表彰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太阳集团tyc5997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结合学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实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评优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的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研究生评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同等条件下,研究生骨干(研究生团学组织干部、专业负责人、课代表)或积极参与社会、学部、培养单位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者优先。
第四条 优秀研究生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二)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四)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学术成果突出,社会实践成绩显著。
(五)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六)优秀研究生人选,应从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人员中产生。
第五条 优秀研究生干部除基本符合优秀研究生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二)热心为研究生服务,办事公正、公平;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第六条 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就读期间,必须在研究生评优评奖中获得过荣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位论文优秀者。
(二)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三)科研能力较强。在学期间,博士研究生须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二篇学术论文,或有一篇文章被SCI、EI等国外著名期刊收录,或获得过一项专利,或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自然科学类硕士研究生须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一篇学术论文,人文科学类硕士研究生须在人文科学类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以上论文、专利及科研成果,要求研究生为第一署名,作者单位为太阳集团tyc5997。
第七条 十佳研究生除符合优秀研究生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评优评奖中获得过两次荣誉和两次一等优秀奖学金。
(二)硕士研究生获得“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二等奖以上奖励,博士研究生获得一等奖以上奖励。
第八条 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十佳研究生全校评选总数不超过10名。
第九条 优秀研究生每学年初评选一次,在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经导师和所在公司产品单位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核,并上报研究生院。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在每届研究生毕业前进行,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推荐、初审,报学部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产生,并上报研究生院。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在每学年初进行一次,由研究生处会同学部研究生各级团学组织进行实施,评选结果在征求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意见后,上报研究生院。
第十条 十佳研究生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各公司产品单位按上述程序各向学部推荐1名候选人,由学部审核后报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定。
第十一条 评选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十佳研究生,须分别填写《太阳集团tyc5997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太阳集团tyc5997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太阳集团tyc5997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太阳集团tyc5997十佳研究生申报审批表》。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无异议者,其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十佳研究生由学校发给证书,学部发给奖品或者奖金。
第十三条 获得优秀荣誉的研究生名单将在校园媒体上张榜公布。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学部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